帕金森定律
帕金森定律。
1958年,英國歷史學家、政治學家西里爾.諾斯古德.帕金森(Cyril Northcote Parkinson),出版了《帕金森定律》(Parkinson's Law)一書。
根據他研究發現,一個人可以用的時間越多,他做事情的速度會越慢。
一個人同樣做一件事,所用的時間差別很大。例如每天早上看報紙,可以十分鐘看完,也可以看半天。一個很忙的人二十分鐘內可以寄出一疊明信片,但是一個時間很多的老太婆,他可以花一天才寄出一張明信片:找明信片一個鐘頭,尋眼鏡一個鐘頭,查地址半個鐘頭,寫問候的話一個鐘頭零一刻鐘...
帕金森認為在工作中,工作會自動地膨脹,占滿一個人所有可用的時間,如果時間充裕,他就會放慢工作節奏或是增添其他項目以便用掉所有的時間。
組織內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很忙,忙到做不完。做不完就要再找人做,組織就會膨脹,組織人員不斷膨脹,人員越來越忙,可是組織效率越來越低。
根據他研究發現,一個人可以用的時間越多,他做事情的速度會越慢。
一個人同樣做一件事,所用的時間差別很大。例如每天早上看報紙,可以十分鐘看完,也可以看半天。一個很忙的人二十分鐘內可以寄出一疊明信片,但是一個時間很多的老太婆,他可以花一天才寄出一張明信片:找明信片一個鐘頭,尋眼鏡一個鐘頭,查地址半個鐘頭,寫問候的話一個鐘頭零一刻鐘...
帕金森認為在工作中,工作會自動地膨脹,占滿一個人所有可用的時間,如果時間充裕,他就會放慢工作節奏或是增添其他項目以便用掉所有的時間。
組織內每個人都會覺得自己很忙,忙到做不完。做不完就要再找人做,組織就會膨脹,組織人員不斷膨脹,人員越來越忙,可是組織效率越來越低。
人員能力不好,也會造成組織膨脹。
人員要做一件事,做不好,他有三條路可以選擇:
第一、自己辭職,讓有能力的人來做,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。
第二、找一個能幹的人來協助自己。
第三、找二個比自己差的人來當助手。
一般人會戀棧,不會選第一。也不會選第二,因為他怕有能力者替代他。可是選了第三,一件事本來自己應該要做好,做不好,竟最後是三個人才能做。而平庸的下屬可能又會找更爛的二個助手來做...,以此類推,組織越來越龐大,效率越來越低。
人員要做一件事,做不好,他有三條路可以選擇:
第一、自己辭職,讓有能力的人來做,不要占著茅坑不拉屎。
第二、找一個能幹的人來協助自己。
第三、找二個比自己差的人來當助手。
一般人會戀棧,不會選第一。也不會選第二,因為他怕有能力者替代他。可是選了第三,一件事本來自己應該要做好,做不好,竟最後是三個人才能做。而平庸的下屬可能又會找更爛的二個助手來做...,以此類推,組織越來越龐大,效率越來越低。
當然,帕金森定律之所以能引起共鳴,就是因為他觀察到組織的通病。要克服這些通病並不容易。我認為,要從管理者自省開始。
首先,管理者要善加利用與規劃自己的時間。
時間其實是最寶貴資源,每一件事開始做之前就要先想需要多久時間,規畫時間內一定要完成,無論遇到再大的困境也要在時間內完成。不是依自己總時間資源,是依每件事情的計畫時間,要求準時完成。
時間內完成,即使不夠完美,也比雖然完美卻錯失完成時機來的好。更何況,根據帕金森定律,再多的時間也嫌不夠啊,所以,準時的效率比完美的效果重要。
時間其實是最寶貴資源,每一件事開始做之前就要先想需要多久時間,規畫時間內一定要完成,無論遇到再大的困境也要在時間內完成。不是依自己總時間資源,是依每件事情的計畫時間,要求準時完成。
時間內完成,即使不夠完美,也比雖然完美卻錯失完成時機來的好。更何況,根據帕金森定律,再多的時間也嫌不夠啊,所以,準時的效率比完美的效果重要。
其次,超越自己能力能做的事,要善加利用比自己強的人來做。
時代改變,當今領導已經不適合型塑強人來領導,而是組成TEAM,發揮組織綜效戰力。所以領導者不用萬能,當然也不怕執行任務時被有能力的助手幹掉。通常,組織的成敗榮辱都是主管來享受或承擔,因此,無所不用其極讓組織成功,當然包括任用賢才或退位,組織成功,組織上、歷史上你就都有位置。
時代改變,當今領導已經不適合型塑強人來領導,而是組成TEAM,發揮組織綜效戰力。所以領導者不用萬能,當然也不怕執行任務時被有能力的助手幹掉。通常,組織的成敗榮辱都是主管來享受或承擔,因此,無所不用其極讓組織成功,當然包括任用賢才或退位,組織成功,組織上、歷史上你就都有位置。
第三、情願高薪用少量能力好的人,也不要聘請很多低薪無用人力,靠人海戰術完成工作。
如果A的薪資是B+C的總和,但是A的產能也是B+C的總和,你會用A還是用同樣薪資來聘請B跟C呢?
很多人會選B+C,這除了會陷落在帕金森定律內,以單店的損益分析來看也不划算。表面上好像A的薪資等於B+C的薪資,花費都一樣,人多好辦事,其實不然,因為薪資科目花費一樣,可是其他科目費用會增加。
例如聘請一個人給一套制服就可以了,聘請二個人得給二套制服,雜費科目會多出費用來。其他像教育訓練費、伙食費、三節禮品....等等費用都會增加
所以,人力應該採精兵制,甚至有些專業的部分也可以外包給其他團隊來做。
如果A的薪資是B+C的總和,但是A的產能也是B+C的總和,你會用A還是用同樣薪資來聘請B跟C呢?
很多人會選B+C,這除了會陷落在帕金森定律內,以單店的損益分析來看也不划算。表面上好像A的薪資等於B+C的薪資,花費都一樣,人多好辦事,其實不然,因為薪資科目花費一樣,可是其他科目費用會增加。
例如聘請一個人給一套制服就可以了,聘請二個人得給二套制服,雜費科目會多出費用來。其他像教育訓練費、伙食費、三節禮品....等等費用都會增加
所以,人力應該採精兵制,甚至有些專業的部分也可以外包給其他團隊來做。
組織越精越小而美,效率越高。
果子創新的幹部都應該往整合型領導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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